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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影院等娱乐休闲场所复业

3月26日,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业的第30号通告,允许影剧院等娱乐场所及室内游泳馆等休闲健身场所即日起恢复经营。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合肥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适时发布通告,进一步推进服务业复工复业,加快推动城市常态化运行。通告称,影剧院、歌舞厅、网吧、酒吧、KTV、游戏厅、茶楼、棋牌室等娱乐场所,以及保健推拿、美容美发美体、洗浴足浴、室内游泳馆等各类休闲健身场所,即日起恢复经营,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即日起恢复省内经营活动,但跨省和出入境的团队旅游业务及“机票+酒店”旅游业务、线下培训机构,仍暂缓开放。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通告明确要求,前述可以复工复业的经营主体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强化消杀通风,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禁止使用中央空调系统;抓细防控措施,推行“安康码”管理,实行“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管控制度;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结账时优先使用手机扫码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严把人员、物资、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安全关口。

为落实防控责任,通告要求,经营主体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卫健、商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和服务指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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