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近日制定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在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加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等方面出台一系列举措,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网,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决打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攻坚战。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等人口、低收入困难人群和潜在救助对象基本生活状况。县级民政部门、扶贫部门要按季度开展信息比对,掌握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人员的相关信息,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市级民政部门要建立社会救助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
兜底保障政策更加精细。实施方案明确,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对于符合整户施保的坚持整户施保。巩固兜底保障脱贫成果,在核算低保家庭收入时按规定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可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深入了解掌握新冠肺炎患者家庭及因疫情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等生活困难家庭情况,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人员纳入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
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有实招。实施方案明确,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适时提高补贴标准,确保精准实施、应补尽补。实施“福康工程”,分期分批为深度贫困县有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和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配置假肢、矫形器及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筛选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脊柱除外)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并进行康复训练。整合公共服务设施和资源,统筹渠道资金集中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照护服务。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夯实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救助保护机制,坚决杜绝无人监护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