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做好脱贫攻坚“加试题”
夏季攻势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关键时期开展的关键战役。今年疫情期间,务工就业、农产品销售和扶贫车间复工、扶贫项目开工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给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出了一道“加试题”。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脱贫攻坚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我省及时组织开展了‘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在推进贫困群众生产发展、务工就业、农副产品帮销、扶贫项目开工复工等方面下更大功夫,把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降到最低。”省扶贫办负责人表示。
《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抓好扶贫企业复工复产。巩固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已全部复工复产成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提高带贫比例,持续跟踪问效,切实做好生产销售服务保障。对复产未达产企业,进一步创造条件,落实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持续稳产、尽快达产。对效益好、带动力强、有扩产需求和增产能力的达产企业,帮助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增强企业持续带贫增收能力。
持续抓好贫困群众务工就业。坚持外出务工与就近就业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四帮四促”举措,持续开发公益岗位、居家就业岗位,做好技能培训、岗位对接等就业服务。对已务工贫困群众持续跟踪就业情况,确保稳定就业。对有就业意愿暂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的贫困群众“一对一”开展帮扶,帮助他们尽快返岗就业。加强贫困地区农畜产品、尤其是夏季丰产产品的产销情况监测,防止个别企业、贫困群众的产品再次滞销。持续开展农畜产品“八进”行动,继续动员定点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县区、国有企业、“千企帮千村”企业进行采购,鼓励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积极发挥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作用,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增加销售收入。
全面补齐短板弱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
今年,我省脱贫攻坚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人口由2014年建档立卡时的484万人降至2019年底的8.7万人,贫困发生率由建档立卡时的9.1%降至2019年底的0.16%。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还要持续聚焦剩余8.7万贫困人口,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全面完成脱贫任务。
《实施方案》指出,要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持续开展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动态监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清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和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持续巩固提升村卫生室和村医“空白点”消除工作成果。易地搬迁配套设施建设、危房改造、饮水型氟超标改水工程和影响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的巩固提升工程6月底前全部完成。
防止返贫致贫,我省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分类管理、返贫预警监测和边缘人口监测管理。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为重点,加强动态监测,提前掌握和预判变化趋势,提前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防止返贫和致贫。《实施方案》要求市县两级要研究制定对边缘户的支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统筹救助帮扶资金,落实救助帮扶责任。
聚焦如期完成剩余脱贫任务,持续加大挂牌督战的7个县、12个村支持力度,做到资金、项目、举措重点倾斜,加快补齐薄弱环节。各挂牌督战县、村要集中精力、集中人力、集中火力攻坚克难,切实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细,确保6月底前挂牌督战取得决定性成效。聚焦聚力重点地区和群体攻坚,要继续加大大别山等革命老区、皖北地区、沿淮行蓄洪区脱贫攻坚力度,夏季攻势期间突出抓好森林防火、防洪保安等工作,提前制定工作预案,坚决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强化产业扶贫长效机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产业扶贫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 《实施方案》要求,纵深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加快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加强在地作物管理,实施一批农产品加工、冷链仓储等产业扶贫配套设施建设。
同时,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支持扶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各类经营主体以及以工代赈工程项目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探索实施扶贫车间居家生产、企业订单居家生产、共享员工等灵活就业方式。充分利用电商平台、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媒介多形式拓宽销售渠道。做好第二批扶贫产品认定工作,将更多贫困地区产品纳入政府采购序列。规范推广“一自三合”扶贫小额信贷模式,做到应贷尽贷。对受疫情影响较重、还款压力较大的重点地区,要持续予以关注,加强业务指导,适当延长到期日。
当下,脱贫攻坚战即将收官,下一步,如何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成为脱贫兴农的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要立足实际,在巩固脱贫成果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评估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工作和政策,在帮扶区域、帮扶对象、帮扶政策、帮扶方式上加强研究。抓紧研究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路径,研究梳理过渡期内需继续实施的政策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