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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职业院校全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省教育厅:培训要送到乡村和群众家门口

为加快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提供人才支撑,安徽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职业院校全面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的通知,通知提出,要通过“农民田间学校”“乡村学区”“移动教室”等方式,把培训送到乡村和群众家门口。

通知提出了五项主要措施,首先,要创新培训载体。支持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和职业院校共建涉农专业群或涉农培训基地。支持职业院校会同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和行业企业共建“一站式”就业创业实习实训基地。支持在镇、村设置职业院校实践流动站、技能大师工作室。

改革培训模式。突出“短平快”等特点,探索推行“互联网+培训”模式,开展碎片化、灵活性、实时性、实用性培训。鼓励职业院校与特色产业村、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技推广部门等加强对接和合作,创新技能培训和技术服务方式,通过“农民田间学校”“乡村学区”“移动教室”等方式,开展“送教上门”“技术结对”“跟踪服务”,把培训送到乡村和群众家门口。

建设师资队伍。重点培养一批农村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和教学创新团队。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按专业类别组建培训联合体,通过“请进来”“走出去”以及“企业顶岗挂职”等多种方式,互聘教师及劳动模范、农技推广人员、农业龙头企业技术骨干、乡村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开展培训。

开发培训资源。职业院校要提升培训项目设计开发能力,面向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和休闲农业、农产品电商、乡村治理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需要,面向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技能服务型等不同类型农民培训需要,开发一批符合成人教育规律和农民教育培训特点的重点培训项目及分级分类的培训课程资源包。积极开发微课、慕课、VR(虚拟现实技术)等数字化培训资源,完善涉农专业教学资源库。加强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多渠道整合涉农培训资源,鼓励共建共享。鼓励农广校体系建设的实践实训基地与其它职业院校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共享。

最后,要落实培训激励政策。发挥各级政府培训补贴的引导作用,不断激发职业院校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的内生动力。全面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训的补贴政策,按规定给予职业院校培训补贴。职业院校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获得的可支配业务收入,在保障合理培训成本支出的情况下,可将一定比例的业务收入作为增量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管理。允许职业院校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把职业院校面向高素质农民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纳入当地职业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训的总体安排中。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将高素质农民培训列入学校重点工作,促进高素质农民培训与学历教育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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