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10日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日前下发通知,公布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
通知明确,安徽省将建立重大经济政策、投资项目实施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贫困劳动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的项目和产业。进一步加大环评“放管服”改革力度,对部分带动就业能力强、环境影响可控的项目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支持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加强旅游公共设施建设,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将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小店经济”、步行街发展状况作为各类城市创优评先项目的重要条件。
为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我省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保障重点群体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基础上,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具体举措包括: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合理设置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允许流动商贩在指定时间、指定次干道和巷道等区域合法经营。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对个体工商户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与平台就业人员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建立制度化、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支持个体工商户运用直播方式拓展网上经营。贷款购车加入网络约车平台的专职司机等平台就业劳动者,需购置生产经营必需工具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对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上述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国家有明确实施期限的按国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