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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要想上牌,需先拆遮阳篷

“谢谢你积极主动自拆电动车遮阳篷,为你送上一束向日葵。”在池州市一文明交通直播活动的现场,交警高姗、民警吴刚为自觉拆除电动自行车遮阳篷的驾驶人董女士送上一份暖心的礼物。6月17日,记者从池州警方获悉,近日,池州市多部门联合开展销售和加装摩托车、电动车遮阳篷(伞)违法行为专项整治。6月1日到15日期间,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主城区设置5处免费助拆点,帮助市民拆除近万顶电动车遮阳篷。

城区设免费助拆点

“平时骑车时,特别是下雨天,视线确实不好,刮大风的时候也容易失去平衡。现在遮阳篷拆掉了,我就老老实实戴上头盔,穿上防晒服,安全最重要。”6月14日上午,在池州市区商之都路口免费助拆点,不少市民表示,虽然遮阳篷可以防晒防雨,但确实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自5月26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池州市民纷纷行动起来,掀起了一阵“拆篷潮”。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徐光辉介绍,今年6月15日前,池州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加装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遮阳篷(伞)都要自行拆除。“考虑到市民自行拆除面临的困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池州主城区设置了免费助拆点,安排专业拆除人员现场帮助拆除。”

源头查处违法销售

据了解,自6月16日起,池州交警整治行动以城区主干道、主要进出城通道、商业街等交通区域为重点区域,在主城区和进出城路段设置4个固定执勤点,严查非法加装遮阳篷电动车、摩托车。各执勤点对发现的加装遮阳雨篷电动车,现场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做出警告或罚款的处罚。16日当天,池州交警依法现场拆除遮阳篷(伞)共861顶。

据悉,6月16日~30日,为该市重点整治阶段。池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集中开展销售源头大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销售遮阳篷(伞)的行为。

省内多地发生遮阳篷挂倒行人致人身亡悲剧

2019年11月6日,池州市杜某某驾驶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车后座还搭载葛某某,沿池州市贵池区迎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碰撞了前方同向步行的钱某某,造成杜某某、钱某某均受伤。后钱某某经池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此前黄山市也曾发生过一起因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篷引发的悲剧。黄山市女子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从单位回家,其车辆加装的遮雨篷挂到了行人吴某,造成吴某倒地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调解,陈某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吴某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3万元(不含前期已支付的丧葬费)。

合肥:要想上牌,需先拆遮阳篷

据了解,2014年施行的《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就规定:“不得擅自改变非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不得在车辆上加装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设备”。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可给予50元的罚款。交警部门表示,目前合肥市有大量电动车加装遮阳篷。对此交警部门提醒,为了骑行者个人和他人安全,希望加装了遮阳篷的市民能够尽快自行将遮阳篷拆除。对于不拆除并存在交通安全隐患而被交警查获的车主,将面临相应处罚并被要求现场拆除。

另外,合肥市目前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工作,在上牌过程中,无论是领取正式号牌还是临时通行标志,其中一项“硬性”标准就是需要拆除遮阳篷,否则将无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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