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精准帮扶。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主要监测建档立卡已脱贫但不稳定户,收入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边缘户。边缘户收入计算以识别月份的上年当月初作为始点,以识别月份的上月末为终点。监测范围包括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1.5倍左右的家庭,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监测程序上,以县级为单位组织开展,通过农户申报、乡村干部走访排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等途径,由县级扶贫部门确定监测对象,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对新识别的脱贫监测户,在信息系统中予以标注,录入其返贫风险;对新识别的边缘户,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其基础信息和致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