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政策的通知》,为规范和加强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我省近日出台《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给予承担单位投入最高50%的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30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分期分批拨付方式,项目启动后拨付40%(即第一阶段资金),中期评估通过后再拨付50%(即第二阶段资金),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再拨付剩余10%资金(即第三阶段资金)。项目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程序和资金管理各项规定,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配套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同步足额到位。
《实施细则》提出,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是新能源汽车暨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单位,项目单位承担项目主体责任。项目所在市发展改革委须与项目单位签订资金监管使用协议。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相关部门依据职能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