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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依法调整2020年省级预算

7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安徽省2020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调整方案显示,今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各增加4751426万元,预算调整后,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分别为4074.3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各增加5609323万元,预算调整后,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分别为1208.2亿元,收支保持平衡。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提前下达我省2020年第三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新增限额377亿元。另外,财政部根据债务管理规定及我省申请,确定我省2020年再融资债券发行规模上限6590749万元,其中再融资一般债券4751426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1839323万元。省政府对我省债务发行额度进行了初步安排,新增专项债务限额优先保障省本级项目50200万元、按照政府性基金财力和2020年新增债券需求分配剩余额度3719800万元,再融资债券严格用于偿还2020年到期债券本金,不需要进行二次分配。为此,省政府拟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2020年省级预算作出相应调整,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

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认为,省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部对提前下达第三批专项债务新增限额使用要求的规定,按照“资金跟项目走”原则,根据政府性基金财力和2020年新增债券需求对剩余专项债券额度在各级政府间进行了合理分配,适应疫情防控形势下发挥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在控疫情、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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