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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减灾办要求坚决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记者7月12日从安徽省应急管理厅获悉,7月2日以来,持续强降雨已造成我省蚌埠、宣城、铜陵、池州、黄山、安庆、芜湖、马鞍山等9市44县(市、区)不同程度受灾。近日,省减灾救灾办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洪涝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坚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据7月12日11时统计,我省受灾人口215.7万人,紧急转移安置38.5万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19.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08.7千公顷,因灾倒塌房屋849间,严重损坏房屋1763间,一般损坏房屋9427间,直接经济损失90.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25.6亿元,基础设施损失29.3亿元,工矿企业损失26.9亿元。

通知指出,各地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认真汲取因灾死亡人员事件经验教训,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通知强调,各地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变化,加强部门会商。要坚持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着重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测防御。要紧盯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加强巡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建立清单,限时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一处,防灾措施落实一处。对短时间无法整改的,要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避免群死群伤。

通知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灾情、险情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好各类应急力量和应急资源,加强部门联动和区域协作,提高自然灾害处置能力。要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各项工作,突出科学施救、精准施救,防范次生灾害。在组织抢险人员进行现场施救时,要科学制订施救方案,落实落细应急预案,配足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加强施救现场控制和防范。要引导抢险人员强化自身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施救意识,提高自身保护能力。对可能发生危及抢险人员安全的施救行为,要加强研判,做好防护,坚决避免发生意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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