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未来,长三角一市三省将推动城管一体化,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助机制等。
根据《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安徽省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共同制定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主要是建立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城管执法协作体制机制,实现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城管执法协作,不断提升长三角都市圈城市环境和秩序水平。借助互联网+、云计算、5G等新技术,逐步搭建一市三省城管执法协作信息化指挥监管平台,推动协作清单事项数据网上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提高区域城管执法协作信息化水平和协作效能。同时,探索研究一市三省赋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异地执法的权力,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提供统一、高效、有力城管执法保障。
记者在首批《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清单》中看到,安徽省与上海、江苏、浙江等省市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加强跨区域城市环境秩序领域违法行为执法整治;建立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等执法协助机制,及时移交涉案物品、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检测报告等,互认共用;建立区域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联合监管,探索异地信用修复,强化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共同打造区域良好营商环境。另外,建立执法预警通报机制,将各自区域内一段时间内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行业性、倾向性的问题,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向其他各方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