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委编办印发通知,在全省全面推开县级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工作。这是继统一规范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类权责事项后,打造“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的又一重要进展。
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的目标,是实现全省各县(市、区)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数量相当,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执法事项,进一步厘清部门间职责,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统一规范工作注重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五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衔接,与明确部门权责边界、理顺工作关系、推进业务融合相协同。
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遵循试点先行分步推进、总结完善全面推开的路径。在深入试点和研究论证基础上,编制印发《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统一规范指导目录》,共涉及31个县级部门(单位)、2259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处罚2152项、行政强制107项。各县(市、区)对照《指导目录》,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根据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公布实施,确保县级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要素统一、标准统一,县与县之间、相同类型的区与区之间事项数量相对平衡。
县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任务完成后,按程序公布实施。各市组织开展统一规范工作情况将作为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重要内容。省委编办将适时开展《指导目录》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建立《指导目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启动市级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统一规范试点,结合基层减负研究拟订乡镇权责清单指导目录,全面深化“全省一单”建设,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全流程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