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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做好三篇文章 打造绿色名片

良好的生态环境,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近年来,合肥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合肥样板,以国际湿地城市、公园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努力做好“水”“园”“林”三篇“大文章”,着力建设绿色发展美丽合肥,打造“绿色名片”。

截至2019年末,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8.3%,建成区绿地率达40.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6%,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平方米,湿地率达10.33%,湿地保护率达74.8%。

“水文章”

――国际湿地城市

合肥,因水而生,因水而兴,因水而名。

湿地是合肥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市湿地总面积11.82万公顷,它在维系合肥区域生态安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改善人居环境、支撑城乡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市坚持“城湖共生”理念,强力推进巢湖综合治理,依托淠河总干渠、滁河干渠优化水系空间布局。

以十五里河、南淝河、兆河等入湖河流、滩涂湿地为重点,建设十大湿地,总面积达100平方公里,估算投资95亿元,形成环巢湖湿地群,充分发挥湿地作为入湖河水“过滤器”功能。

经过不懈努力,巢湖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巢湖东半湖水质保持Ⅳ类,西半湖由Ⅴ类转为Ⅳ类,巢湖出湖水质保持优良,其入长江前的国控断面裕溪口,近年来一直稳定保持Ⅱ类,为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做出了合肥贡献。

完善机制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修复,已列入安徽省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行动计划,被列为合肥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十大事项”之一。2019年,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

保护修复坚持把湿地保护与修复作为巢湖内源治理的重要举措,以湖堤外侧及入湖河流湿地修复为重点,大力实施“退耕、退养、退居”还湿,扩展湿地生态空间。

以肥东十八联圩、巢湖半岛、肥西三河、巢湖湖滨、庐江马尾河湿地为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高质量打造环巢湖湿地公园群,加快推进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

目前,已投入建设投资44.9亿元,恢复修复湿地6.28万亩,完成巢湖湖滨、派河口2个湿地保护修复任务,因今年汛情影响,正在开展湿地功能正确定位,调整优化方案,发挥湿地行蓄洪功能和生态保护功能,逐步开展灾后复建。

资金保障将环巢湖十大湿地建设资金纳入巢湖综合治理项目予以经费保障,将国家级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纳入林长制目标考核和城市大建设项目,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资金。

科普教育通过“湿地日”“爱鸟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湿地保护方面的公众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广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开展“生态合肥·最美湿地”摄影等特色活动,展现湿地保护与修复成果。成立合肥市湿地保护协会,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

在对现有湿地生态系统进行严格保护的基础上,合肥市积极开展湿地科普宣教工作,让广大市民更直观地了解湿地,提高广大群众热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意识。

“园文章”

――从园林城市到公园城市

绿在身边,景在眼前。破墙透绿、拆违建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合肥城区绿化面积和绿化空间不断扩张,“市民接触到绿、享受到荫、观赏到景”的生态宜居环境由此形成。

启动实施“十大公园”“100个小公园、游园”“1000个花境”等专项工作,高起点谋划建设骆岗中央公园,获批第十四届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承办权并精心组织园博园规划设计……让“小游园”成为市民的“大花园”,“小盆景”构筑起城市的“大风景”。

我市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园城市建设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立足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新定位,围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坚持“生态优先、以人为本”,按照“提质、提速、提品、提效”的总体要求,千方百计增加城市绿量,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以绣花的功夫,推动城市绿地功能更加完善、内涵更加丰富、设施更加便民,为城市增绿增彩,让人们拥有更多“获得感”。

开展城区“百园攻坚”行动。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继续加强城市公园、游园规划布局和建设,方便居民就近亲近绿地、享用绿地。全面启动三十岗郊野公园等“十大公园”建设;两年内建设100个小公园小游园,其中2019年城区完成56个,2020年目前完工52个,正在施工6个。

拓展绿化空间。向空间要绿量,开展墙体绿化专项行动,因地制宜实施院墙、围栏、硬质护坡等的立体绿化;鼓励建设生态型、立体型、林荫化停车场,全面提升城市立体景观效果。

推进林荫路建设。重点打造城市新建道路、快速通道、出入口道路宽幅廊道建设和原有道路林带的绿化提升。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推进特色道路和林荫路建设,让市民充分享受绿化成果。

营造花样合肥。2017、2018年两年全市共建设花境1014处,面积达24.1万平方米,评选出优秀花境150处。深入开展“万家美化家园”创建活动,引领绿化美化向社区延伸,打造幸福美丽合肥。2018~2019年,共评选出172家花园家庭,在全市营造了“爱自然、爱生活、爱家园”的浓厚氛围。

提升管养水平。持续推进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做到养护监管全覆盖;按照绿化、净化、美化管理要求,持续开展绿带净化、喷淋除尘、绿化补植、修剪整形、花境养护和“小老树”整治等绿化养护专项工作,推行大标段招标管养模式,提升管养水平。

“林文章”

――国家森林城市

见缝插绿,增绿添彩,让居民出门即见绿。

城外森林环绕,构筑天然生态屏障……

自率先在全省推进林长制改革以来,近年来,我市不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着力打造特色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加快建立健全高效的“五绿”并进机制,以林长制促林长治,全力打造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合肥样板”。

截至2019年底,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27.6万亩,森林覆盖率由2010年的20.5%增长至28.3%。2019年,合肥市空气质量达到优的天数为47天,良好207天,优良率为70.4%。

综合治理抓“护绿”。通过推进林长制,市级领导分别担任23个市级项目林长,各级领导都戴上了林长“帽子”,成为林业生态资源守护者、责任人,着力推进市县209个重点项目。

落实“绿色”考核制度,实行目标责任追究制,建立林长责任档案,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党政同责全覆盖。夯实“县大队、乡中队、村小队”护林员组织体系,落实护林员3063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序开展全市23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全市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13.4%。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林长责任范围,进一步明确基层林长管护责任。提升科技防灭火能力,与市气象局签订协议,借助气象信息技术,在全省率先开展卫星遥感监测森林火点业务。

扩面提质抓“增绿”。深入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扎实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和城镇园林绿化专项提升行动,突出抓好江淮分水岭、环巢湖、乡村道路、高铁沿线、外环高速等区域增绿增效。

创建国家森林乡村8个、省级森林城镇14个、省级森林村庄131个;完成四旁四边四创成片造林4.27万亩。完成城镇绿化新增改造提升面积5151万平方米,新增公园游园232个,“十大公园”项目中5个已完工。

不断拓展义务植树形式,今年全市直接参加义务植树38.15万人次,抚育管护等人数385.95万人次。森林覆盖率由2017年的27.4%增长到2019年的28.3%;森林蓄积量由2017年的799万立方米增长到2019年的906万立方米。

严格依法抓“管绿”。 2020年上半年,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会同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合肥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成立市检察院驻林长办检察工作室,积极探索检察机关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检察监督嵌入式协作机制。

全面落实森林督查整改,立案查处203宗,对重点区域的10起典型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已办结7起。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的通知》,严把林地使用审查关,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发展项目。每年超额完成年度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

兴业富民抓“用绿”。优化林业种植结构。打造以肥西三岗为中心的绿化苗木生产区、肥东县南部大规格苗木标准化生产区,大力发展薄壳山核桃等木本油料产业,稳步推进无花果等新兴经果林产业。实施“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模式,加快木本油料基地、干杂果经济林、观光采摘、药用经济林等基地的规划建设。

推进富农产业融合发展。依托森林、苗木基地、湿地、国有林场等,推动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林区休闲服务、花卉苗木观赏等产业发展。积极推广“互联网+林业”,加快建设国家苗木交易信息中心,促进苗木市场健康发展。

激发动能抓“活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森林保险等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工作,推行“公司+林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经营模式,着力抓好林业“三变”和“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创新林业投融资机制。深化银林合作,完善“林权+林权收储+森林保险”的贷款模式。探索开展商品林“政策性保险+商业保险”模式,推动森林保险试点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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