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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管效能 降低企业负担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

细化抽查内容,规范监管行为

日前,滁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开展典当经营行为部门联合抽查。

“按照‘进一扇门、办多项事’的原则,我们对典当行业进行了集中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企业,督促其整改落实。检查完毕后,各单位负责将自己检查的结果上传‘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赵阳说。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推进治理体系力现代化的具体行动和履行政府职能、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之举。自2019年以来,我省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抽查工作流程基础上,整合多个部门对同一领域和主体的监督检查事项,大力推进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对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内容进行了明确。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机构设置、职能分工、风险管理等情况,共同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时,要将重点纳入以下事项:国家层面制定公布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与民生关系密切、涉及多部门监管事项、基层重复检查交叉执法发生频率高的检查事项;现有涉及行政检查活动的各类联席会议机制、综合治理机制、联合执法机制等,可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检查事项。

实施办法还鼓励各地根据我省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鼓励将更多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并适当调整抽查事项及发起部门、配合部门。

明确各自职责,提高监管效率

联合抽查中,各部门承担哪些责任?实施办法附录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明确了各自职责。

例如,在宾馆、旅店监督抽查领域,明确由公安、卫生健康、消防救援部门作为发起部门,分别对许可证和治安安全情况、卫生情况以及消防情况进行检查,由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部门作为配合部门,分别对星级饭店和接收、传送境外电视节目情况进行检查。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明确由交通运输部门作为发起部门,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由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配合部门,分别按照相应职责进行监管。

据了解,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包括39个抽查领域,涉及25个部门共99个抽查事项,涵盖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五大综合执法改革领域,重点将与民生关系密切、涉及多部门监管事项、基层重复检查交叉执法发生频率高的检查事项纳入。“针对每个抽查领域事项,清单都明确了相应的抽查事项、抽查对象、发起和配合部门。”赵阳说,事项清单全面详细地回答了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将对今后的联合检查工作起到指导作用。

实施办法指出,部门联合抽查实行清单管理,对纳入清单中的各抽查领域,原则上应采取部门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不再单独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应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不要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事项全覆盖,不搞‘应景式’监管,清单管理提高了联合抽查的监管效率。”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结合信用管理,放大震慑效果

据了解,截至11月,我省累计开展部门联合抽查5683批次,占抽查总数比重28.7%,平均每批次涵盖抽查事项达3.7个,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施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

实施办法明确,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原则,基于相同抽查领域和检查对象,依托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发起实施。作为“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之一,省级各抽查领域发起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省级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各地应根据省级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辖区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分类建库”“抽取派发”“实地核查”“公示处理”等环节规范有序组织实施。

近年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发建设了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实现部门在线监管、业务在线操作、流程在线管控和随机抽查全程电子化;制定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按照实施办法,接下来,各级监管相关部门应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加大对监管平台信用分类模块的查询和应用,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类别,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涉及安全、民生等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监管对象,各部门应增加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监管对象,应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联合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依法严格惩处、实施信用惩戒,让“双随机”监管在有效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真正起到发现问题、震慑违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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