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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安徽:林长制带来“林长治”

12月22日,据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美好安徽‘十三五’成就巡礼”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时期,安徽省以林长制改革为总抓手,加强林业资源管理和林业生态保护,深化林业重点领域改革,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得到提升,全省林业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

全省率先在全国推行林长制改革。据省林业局局长牛向阳介绍,自2017年3月起,安徽省探索实施林长制,2018年全省推开,建立健全了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各级共设立林长52122名。2019年,首个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在安徽揭牌,林长制入选中央深改办“十大改革案例”,写入新修订的森林法。2020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推行林长制”,中央深改委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标志着林长制由安徽推向全国。

“十三五”以来,全省扎实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植树5.58亿株(含折算株数),建立各类纪念林6862个。深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和“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提升行动,“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造林771.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477.8万亩、封山育林293.6万亩,均超额完成规划任务。全省共有6个省辖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省国家森林城市总数达11个,皖江国家森林城市群基本建成。有4个省辖市和32个县进入全国绿化模范市(县)行列;273个行政村成为国家森林乡村;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32个、森林城镇309个、森林村庄2647个。

据初步测算,目前全省森林覆盖率超过30%,比“十二五”末提高1个多百分点;全省森林面积达到6262万余亩,比“十二五”末增加252万余亩;森林蓄积量达到2.7亿立方米,比“十二五”末增加0.48亿立方米,实现了森林面积、蓄积量双增长。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修复湿地30万亩,退耕还湿12.5万亩,不断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先后颁布《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安徽省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等法规制度,发布了第一批省重要湿地名录,依法加强湿地保护,全省湿地保护率达50.02%。

林业防灾减灾成效明显。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分别比“十二五”下降了55.17%、74.8%,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

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林业“三变”改革取得实效。全省集体林权流转面积1102万亩,占全省确权发证集体林地面积的20.8%;全省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近233.2亿元。政策性森林保险实现了全省覆盖,投保面积2.47亿亩次,保费4.7亿元。开辟了“五绿兴林·劝耕贷”融资新渠道,共落实融资担保贷款3.65亿元。如期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并在国家考核验收中评定为优。全省国有林场整合优化为100个,共核定事业编制4726名。

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苗木花卉、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迅猛发展,各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达3万余个,全省拥有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33家,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14家。2019年,全省林业总产值达4348亿元,同比增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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