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老伯,您的房产证批下来了,我们给你送过去啊”,潜山市塔畈乡新安村扶贫专干姜振节来到了易地扶贫搬迁户彭世富的家中,拿出崭新的不动产权登记证,交到了彭老伯的手上,看着崭新的证件,老人家笑开了花,他说到:“感谢党和政府呀,这可是我一生当中第一个房产证咧”。
为扎实做好搬迁户后续服务工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贫困户合法权益,塔畈乡日前为2016年以来安置搬迁群众进行集体办证。
按照潜山市政府统一部署,乡村两级干部联动,对办证的贫困户一一上门通知或电话联系,进行测绘、材料收集等,为123户办好了房屋的不动产证,由村干上门发放到搬迁户手中,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
据悉,自2016年启动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以来,塔畈乡严格按照上级政策,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共确定了乡集镇、体元村、杏花村、新安村、彭河村等5个集中安置点。安置点共投资2416余万元,搬迁安置全乡11个村123户423人。为了让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塔畈乡在5个安置点实现了通水、通电、通路,配套完善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了4个扶贫车间及1座标准化厂房。
下一步塔畈乡将继续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坚持“四不摘”原则,把文化建设、就业培训等融入易地扶贫搬迁,深入开展“好邻居”“好儿媳”“好婆婆”和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谱写易地扶贫搬迁户阔步迈进乡村振兴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