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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明光:六措并举,织牢社会救助兜底网

脱贫攻坚以来,安徽省明光市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切实做到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应扶尽扶。

做好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农村低保标准由1800元/年提高至7536元/年,超过扶贫标准,增幅达319%。其中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157元/月增加至409元/月,达城市补助水平的80%。连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大排查专项行动,对不能通过就业和产业帮扶脱贫且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规定程序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已脱贫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12个月渐退期,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和审批自2018年开始全部通过低保系统实现无纸化办理。2013年以来农村低保新增19346人,减员24496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47108.42万元。

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由2013年的2900元/年和2200元/年提高至2020年的8400元/年和7680元/年,自理、半护理和全护理特困供养人员分别按照基本生活标准的10%、15%和20%发放照料护理补贴。为全市所有特困人员均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城乡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均达50%。2013年以来,为全市特困人员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补助11817.58万元,照料护理补贴1342.67万元。

提升临时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出台了《明光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临时救助封顶线提高到低保标准10倍。实行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金额不低于6万元,救助权限提高到低保标准的4倍。积极运用“先行救助”方式缓解急难型救助对象生活困难。加强临时救助和低保政策衔接,对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对基本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范围。临时救助申请实现网络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救助效率不断提升。2013年以来全市共临时救助困难群众13166户次、1454.52万元。

及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标准按照集中和分散分别由2013年的12000元/年和7200元/年增加至18120元/年和13200元/年,2013年至今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915.32万元。孤儿数据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

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市符合残疾人发放标准数据全部录入“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2013年至今,共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96.74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7080.47万元。

加强“三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力度。2017年开始落实“三留守”扶贫政策,标准为每人每年300元。2017年至今,共发放“三留守”人员补助资金金4433人次,132.99万元。2018年选取6个贫困村建设“留守儿童之家”,供孩子们学习和娱乐。2019年在两个贫困村建设“三留守活动中心”供留守老人、妇女和孩子开展休闲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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