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伪“大师”、假“掌门”恶意捆绑中国传统武术文化,追名逐利进行商业炒作,损害了中国传统武术形象。为整治武术乱象,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做了许多努力寻求解决之道。去年,武术中心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召开了全国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会议,向社会公布了《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办赛指南(试行)》和《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参赛指引(试行)》,强调了办赛参赛的合法性、安全性、规范性,引导搏击类赛事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中国武术协会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弘扬武术文化的倡议书》,号召全体武术人团结起来,恪守武德、遵守规则、加强自律。为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今年1月29日,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武术协会共同印发了《清理整治武术乱象规范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武术乱象和管理处罚原则,提出了监管责任和要求,有处罚种类和措施,为清理整治武术乱象提供了可行依据。
武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传统武术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然而一些伪“大师”、假“掌门”为了追逐个人名利,随意自创门派、自封称号,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华传统武术的喜爱和关注,通过“约架”等方式进行商业炒作,给中华传统武术形象带来严重损害。制定《管理办法》既是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搏击类项目赛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对损害中华传统武术形象行为的有力回击。
《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十类重点清理整治的武术乱象。这些武术乱象包括:违反武术赛事活动及武术搏击类赛事活动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组织或参加不规范的赛事活动;随意自创门派、私下约架、恶意攻击、相互诋毁、歧视他人;自封“大师”“掌门”“正宗”“嫡传”等称号,欺世盗名,招摇撞骗,误导群众;以“拜师收徒”“贺寿庆典”“评比表彰”等为名收费敛财,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背离武术精神,利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等手段发表不当言论,造谣传谣或骗取钱财;伪造、销售假运动员等级证、假段位证、假教练员证、假裁判员证或相关资格证书;通过武术赛事和活动从事赌博、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利用武术活动场所或指使纵容他人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罔顾安全,不分项目、性别、年龄、体重级别,不按规定使用护具进行武术搏击比赛;借武术之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苗头,中国武术协会各级会员协会应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依法依规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督促指导他们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及时主动联合多部门进行执法查处。违规的个人和组织,武术协会通过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行业相关资格、列入行业黑名单等措施进行处罚。触犯法律者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保证《管理办法》得到有效实施,中国武协建立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制度,完善武术行业管理网络,依托中国武术协会各级会员协会,形成国家、省、地市、区县的多级监管体系,确保全覆盖、无盲区。后续中国武协还将与各省武术中心(机构)、协会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