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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级电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

安徽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近日印发《安徽省省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电影创作生产和宣传发行、城乡影院建设、电影人才培养等提出系列奖励、资助政策。其中,对我省创作生产的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题材,围绕宣传思想工作大局组织创作的重点题材影片,每部最高资助400万元。

根据《办法》,省级电影专项资金主要资助奖励方向和标准包括:在安徽省备案立项的重大革命、重大历史和重大现实题材优秀电影剧本,每部最高资助50万元;对我省创作生产的优秀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重大现实题材等重点影片和具有文化特色、艺术创新影片,科幻题材影片的宣传发行,每部最高资助200万元;经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等同意,在主要国际电影节展中入围竞赛单元或主要展映单元、获得奖项的省内出品单位,每部影片最高奖励300万元;在安徽省建设城市数字院线,发展校园院线、点播院线等特色院线,每条院线最高资助400万元;年度票房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全省排名前30位的电影院,每家最高奖励20万元;经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等批准组织实施的电影编剧、导演、制片、影院管理及营销人才培养、培训,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万元。

省级电影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中按规定缴入省级国库的部分,由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省电影局)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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