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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大动作!安徽为科研人员送上“大礼包”

本月初,安徽省正式开启“安徽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申报工作,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记者从省科技厅获悉,今年,安徽省还将试点推行科研管理“绿色通道”、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等,引导科技人员专心致志、潜心科研。

试点申报面向安徽省设立的高校院所

科研人员是创新的主力军,让他们拥有更大的自由度,更多的获得感,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2019年,科技部等6部门印发《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改革科技成果等管理制度。

近年来,安徽省从“顶层设计”到“落地实施”,持续给科研人员“松绑”,并给予科研人员更大力度支持。今年初,合肥“一口气”推出《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政策(试行)》《合肥市高成长企业培育扶持若干政策》等三项重磅政策,从人才培养资金支持,重大项目“一事一议”,商业模式咨询服务等多个方面,进一步给予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实在的帮助。

“好比3个人自驾,开车技术掌握在科研人员手上,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后,转化的速度会大大加快。”中科院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副院长黄叙新表示,安徽、合肥在成果处置权、技术资本化、支持方式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持续探索,让科研人员的成果转化积极性不断得到提升。

在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安徽省又有“大动作”。

从本月初,安徽省正式开启“安徽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的申报工作。申报对象面向安徽省设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将优先在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所属区域内选择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试点单位。同时,试点单位需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经验,并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曾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申报单位需编制本单位试点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和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的作用,强化对本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理和服务,探索赋权后科技成果转化的新路径和新模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将推进科技监督和诚信信息系统化建设

除了探索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今年安徽省还将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一方面,将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坚决破除“唯论文”“SCI至上”不良倾向;协调推进新当选院士奖励和院士后备人才培养等支持政策落实,持续开展降低企业引进高科技人才成本奖励;推进落实科技专员制度,引导和激励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创新工作。此外,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试点推行科研管理“绿色通道”、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等,引导科技人员专心致志、潜心科研。

与此同时,今年,安徽省也将加强科研诚信和作风学风建设,加强科技监督制度机制建设,综合运用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信用核查等方式提升监督效果,推进科技监督和诚信信息系统化建设,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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