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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提高农房品质 建设“徽风皖韵”美丽乡村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安徽省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到2035年,全省农房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提高,村庄建设品质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建设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农房和村庄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省将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建成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与传承利用水平全面提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处理率力争达到85%;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提升,建设4000个左右美丽乡村中心村和40000个左右美丽乡村自然村庄,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共享更广泛。

农房选址有要求 灾害易发地段不建房

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农房建设坚持“避害”的选址原则,选址应综合考虑水文、地形、地质、风向、污染源、耕作半径等因素,不在陡坡、冲沟、行洪河道、行蓄洪区、低洼地、矿产采空区、地质塌陷区和其他灾害易发地段建房。

同时,农房和村庄建设要尊重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脉络,顺应地形地貌,不破坏自然环境、不破坏自然水系、不破坏村庄肌理、不破坏传统风貌。

并鼓励新建农房向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的中心村聚集。农房布局要根据不同住户情况和农房类型集中布置,宜以联排形式为主,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建设农房。

农房按图建造 同步设计卫生厕所

在农房的建造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农房建设要先精心设计,后按图建造,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要统筹主房、辅房、院落等功能,做到寝居分离、食寝分离和净污分离。鼓励设计建设无障碍设施,充分考虑适老化功能需求。要完善水、电、气配套附属设施,新建农房要同步设计卫生厕所,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

同时,新建农房要满足质量安全及抗震设防要求,并注重采用乡土材料、乡土工艺。此外,还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机制。

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 不拆传统民居

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国传统村落挂牌保护制度,完善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制度规定,明确保护利用的方向和底线,禁止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传统村落中新建农房要与传统建筑、周边环境相协调,营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村庄环境。并鼓励发展民宿、旅游等产业,进一步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与利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入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保护。

在保护塑造乡村风貌方面,则不拆传统民居、不砍老树、不盖高楼。以农房为主体,利用古树、池塘等自然景观和牌坊、古祠、古桥等人文景观,营造具有本土特色的村容村貌。

农房建设既要尊重乡土风貌和地域特色,注重农房单体的个性特色以及村居整体的错落有致,还要体现地方色彩、乡村风貌,并注重保护和传承乡村特色,防止大拆大建、刷白墙、西洋化。村庄建设坚持分类引导,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地区更具错落有致风貌,水网地区更具水乡风韵,山区更具生态山村风貌。

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 确保村村有保洁

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方面,实施方案提出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压缩式中转站和转运车辆等转运设施配置建设,提高中转站转运能力。合理建设或配置村庄垃圾收集点,实现自然村组全覆盖。全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确保村村有保洁。

鼓励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治理,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控农村新增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传承乡村“无废”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优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可回收物利用或出售、有机垃圾就地沤肥、有毒有害垃圾规范处置、其他垃圾进入收运处置体系。

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构建美丽乡村

实施方案还提出,提高农村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实现供水入农房。有条件的地方可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供水体系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引导农村不断减少低质燃煤、秸秆、薪柴直接燃烧等传统能源使用,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推进燃气下乡。推广应用太阳能光热、光伏等技术和产品,推动村民日常照明、炊事、采暖制冷等用能绿色低碳转型。

此外,鼓励村庄公共活动场所综合利用,室外公共场所可兼做集市集会、文体活动、农作物晾晒与停车等用途;室内公共活动场所,除必须独立设置之外的,可兼顾托幼、托老、集会、村史展示、文化娱乐等功能。保持村内街巷清洁,做到无断壁残垣、无乱搭乱建、无乱埋乱倒、无乱堆乱放,构建干净、整洁、有序的乡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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