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合肥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一手抓落后产能淘汰、一手抓低碳产业发展,推动绿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取缔关闭1609家“散乱污”企业
聚焦落后产能淘汰,合肥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自2018年6月以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分类实施整合搬迁、整改提升、整顿规范等措施;对整治无望的,依法关停取缔。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合肥市共排查出“散乱污”企业2173家,现已整改完成2109家,其中整顿规范500家、取缔关闭1609家;未完成取缔关闭、整顿规范的64家企业正在整顿规范中。
紧抓“两高”项目环评管控。“编制全市‘三线一单’技术文本,实现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上线管控要求,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98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54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3.73%;重点管控单元36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2.08%。
严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按照规定,合肥禁止在巢湖流域新建化工等水污染严重的小型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化工大中型项目。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规范化工园,如合肥新站高新区化工集中区、合肥经开区电子化工材料集中区、巢湖市凤凰山化工集中区、肥东经开区化工集中区、庐江高新区龙桥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与“三线一单”成果相协调。
目前,合肥市长江支流沿岸1公里范围内无化工企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域内无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推进开发区“标准地”改革,组织对2020年已调度完成环境影响区域评估,但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已到期或即将到期的县区,重新开展生态环境区域评估。
随着排污许可改革的持续推进,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据合肥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合肥市发放第一张排污许可证起至2020年8月,合肥已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目标。今年,我市还将重点推进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双百”行动,即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证后执行报告提交率100%。(文:李孝林、王蔚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