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居民区内违建
8月30日至31日,亳州路街道城管部门联合社区对畅园新村46栋、53栋、58栋和59栋一楼院内的违法搭建进行拆除,两日共计拆除违建18处面积约360平方米。
8月30日至31日,三孝口街道城管部门对天王巷小区2栋与庐江路127号的一楼院内违建进行拆除,两处违建共拆除面积约140平方米。
8月31日,逍遥津街道城管部门对某宿舍院内一处居民自行搭建用于堆放杂物的违建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4平方米。
8月31日,杏林街道城管部门对辖区内风荷苑小区以及杏林小区用于居住和存放杂物的违建进行拆除,共拆除违建5处面积约120平方米。
拆除经营性违建
8月31日上午,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某商业综合体广场上的一处经营性违法建设拆除完毕,拆除面积约120平方米。
长宁城管中队队员在调查中发现,商场管理公司擅自在该商场A区2号门旁搭建了一处2米多高的钢架结构销售展位,用于服装展销。中队执法人员立即上门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在执法人员的宣传动员下,商场管理方表示理解与配合,同意自行拆除违建,并承诺在今后的管理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经过长达数月的反复宣传、耐心劝导,8月29日,肥西县紫蓬镇行政执法分所成功拆除紫蓬镇森林大道徽安驾校内违建工棚,拆除面积约500平方米。
近日,包公街道城市管理部对九华山路省三建公司大门西侧四间违建门面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共约240平方米。
据悉,这四处违建存在时间已有十余年,因其是旺铺门面,且属单位大院地块,所以拆除难度较大。对此,街道城管部牵头社区、省三建公司、租户多次召开督办、推进会,同时按照执法程序进行执法检查和询问调查,固定违建确凿证据。在法律政策宣传和执法推进的双重压力下,当事人最终同意拆除。
拆除楼顶违建
9月2日,芜湖路街道城市管理部对省委党校综合楼楼顶违建进行依法拆除,拆除面积约400平方米。
拆除企业内违建
8月30日上午,高新区蜀麓中心城管队员对高新区杨林路与玉兰大道交口处某公司厂区内的一排违建厂房进行拆除,经过2天的拆除作业,1200平方米的违建被全部拆除完毕。
8月30日上午,高新区蜀麓中心城管队员对高新区杨林路与玉兰大道交口处某公司厂区内的一排违建厂房进行拆除,经过2天的拆除作业,1200平方米的违建被全部拆除完毕。
8月30日,肥西县官亭镇行政执法分局对团结工业园内安徽同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内违法搭建的30余间活动板房依法进行拆除,拆除总面积约1380平方米。
8月25日上午,肥西县紫蓬工业园蓬二路合肥创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将其违建工棚自行拆除完毕,拆除面积约100平方米。
该处违建工棚系彩钢瓦结构,是紫蓬镇行政执法分所在巡查时发现。执法分所随即对该厂负责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内拆除违法建设。
8月28日,肥西县桃花镇行政执法分所拆除芙蓉路与书箱路交口向北约150米处的砖木结构违建,拆除面积约60平方米。
8月31日,桃花镇行政执法分所拆除铭传路与樱花路交口东北角达益产业园内多处违建钢构板房及集装箱,拆除面积约2200平方米。
9月3日,包河经开区(骆岗街道)对大连路某电子厂内两处违建铁皮棚进行拆除,累计拆除面积950平方米。
据了解,两处违建面积分别为800平方米、150平方米,主要用来堆放建筑器材、设备。违建治理专班人员多次上门沟通协商,告知厂方厂房建设要按规划实施,且符合环保、消防等各项要求。在专班人员多次沟通下,企业负责人终于认识到错误,并表示愿意自行拆除违建。(图文来源:合肥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