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基层行政队伍服务群众水平,树立法制为民的良好形象,做到队伍教育整顿与基层行政工作两手抓、两促进。近年来,亳州市蒙城县三义镇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主动深入基层,问需于民,问策于民,从而针对性推出满足群众需要的便民利民措施。
树立法治观念,自觉带头尊法护法,做群众身边的“法治信仰者”。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而基层干部则是群众身边的“关键少数”。基层干部作为群众的“身边人”,要坚持法律至上,自觉尊重、维护、遵守法律,切实增强法律观念。同时,在尊法护法上更加坚定自觉,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能力,充分调动群众投身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身先示范引导群众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全民守法的法治局面。
提升法治素养,自觉带头学法普法,做群众身边的“法治宣传者”。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而刻在心里的第一步是学法懂法,作为基层干部要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尽责必备条件,要成为群众学法的表率,努力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法律法规,比如民法典。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群众身边的执法者,更是法治宣传者,基层干部要把普法工作作为自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围绕群众所关心的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学习,要让法律知识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心里,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强化法治思维,自觉带头守法用法,做群众身边的“法治践行者”。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基层干部要在知法守法的前提下,要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思考、解决问题,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建立对法治的信任,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尤其是在处理、化解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上,更要坚守法律底线,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始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果基层干部做不到守法用法,将直接影响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决定着老百姓对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看法和认可。(文:张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