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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者则国强,违法者则国弱

领导干部在全面依法治国中肩负着重要责任,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只有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始终依法用权、正确用权、干净用权,才能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党员群众。

谨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以至心,尊法护法存敬畏。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国古代便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说法。特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彻底摈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志,恪守党纪国法这条“警戒线”和“高压线”,在尊法上更加坚定自觉,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引导人们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局面。

谨记“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以至脑,学法明理守底线。“好学才能上进,非学无以广才。”学法懂法是各级领导干部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甚至违法乱纪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便是所谓的“无知者无畏”。作为领导干部要坚持把学法懂法作为履职的先决条件,努力学习法律基础理论,和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深学细悟,务实笃行,做到先学一步、高出一筹,提升法律素养,真正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谨记“言非法度不出于口,行非公道不萌于心”以至行,守法正己以率下。“正人者先正己,律人者先律己。”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具体执行者,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其一言一行对广大党员群众有着巨大的示范效应。因此,领导干部要有“吾日三省吾身”的自律勇气,在守法上更加严格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谨言笃行,努力做到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该做的坚决不做,做廉洁自律、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清白做人的表率。

谨记“奉法者则国强,违法者则国弱”以至治,用法安民平天下。领导干部学法守法,关键要学会用法。要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依据。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法律底线,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在用法上更加积极主动,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同时,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聚光灯”下行使权力、在“放大镜”下开展工作,始终做到不偏不倚、公平公正,依法维护群众权益,在全社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才能赢得群众的认可和拥护。(文/王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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