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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马集镇“三举措”优化监测对象识别程序

今年以来,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监测对象识别程序精简规范、提高实效。“三举措”对监测程序进行了细化明确,并结合各村实际进行了优化完善。

简化工作程序。马集镇认定监测对象包括农户申请和授权承诺、入户核实、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环节。在程序上进一步简化,取消了村民小组评议的环节。风险消除程序,包括村级入户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县级部门审核批准和公告等环节。

压缩认定时间。马集镇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完成监测对象识别认定,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接到农户申请后2天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天内完成民主评议,村内公示不少于5天,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化比对与识别程序要同步进行。制定帮扶计划,要在监测对象认定后10天以内完成。

规范动态管理。马集镇为确保监督对象数据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各村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村为单位向镇乡村振兴工作站提出申请,经乡镇审核后再上报到县乡村振兴局。动态监测不以年度为界限,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要发现一户、纳入一户,第一时间落实帮扶措施;对于人均纯收入低于脱贫攻坚期扶贫标准的、存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风险的,要第一时间化解,实现“动态清零”。(文/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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