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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集镇“多措并举”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

今年以来,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明确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同时,马集镇实施各项举措,积极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安全保障。

明确享受范围。马集镇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明确申报程序。农户本人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确属C级或D级或无房户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对于保障对象中失能失智等申请确有困难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助其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明确补助标准。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脱贫县户均补助3000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采取分类补助,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

强化管理。马集镇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对于监测发现的住房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农村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农房定期体检制度,确保改造后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同时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留。(文/修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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