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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石林乡:公益性岗位筑牢防溺水“安全网”

随着气温的升高,户外玩水和游泳活动逐渐增多,自2月份以来,该县已发生两起学生溺亡的社会事件,为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防溺水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4月下旬萧县石林乡各行政村根据防溺水工作需要开发乡村防溺水公益岗位并进行申报工作。

明确选聘对象,严守选聘程序。乡村防溺水公益岗位的开发要严格按照《萧县乡村防溺水公益岗位选聘方案》开展工作,明确岗位对象为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能正常胜任巡查、值守、劝导等工作,且本户中无其他人兼任其他公益岗位,不得出现“一户双岗”情况。申报程序严格按照《萧县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进行。

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薪酬标准。各行政村防溺水公益性岗位的开发,要根据生活区域内的沟塘等易发生溺水事件的地方合理安排公益岗数量。村内面积较大且附近人口居住较多的沟塘必须设置。一个行政村有两名以上防溺水公益性岗位的,要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管护范围。防溺水公益性岗位为临时开发公益岗位,时间为5月至9月汛期,薪酬标准各行政村根据工作职责可有差异,石林乡各行政村防溺水公益性岗位工资薪酬基本分为两个标准,400元/月或600元/月。

严格岗位管理,落实考勤制度。防溺水公益岗位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严格履职,服从管理。针对汛期、暑期等重点时期,午后和傍晚等重点时段,以及人群密集、学生来往、易发多发溺水事故的重点沟塘要重点管理,视情况增加巡查频次和延长值守时间。防溺水公益岗位要同其他公益性岗位一样,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对不能保证工作时长,不能遵守管理制度,玩忽职守或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员,将直接予以解聘。

石林乡六个行政村共开发14名防溺水公益性岗位,其中5名是由光伏公益性岗位转为防溺水公益性岗位,9名为新开发人员,5月1日已全部到岗到位。(文/陈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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