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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服务并行推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着力强化涉爆业安全风险管控,监督指导涉爆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治安保卫措施。安庆市怀宁县月山派出所民辅警按照“慎之又慎、细之又细、严之又严、实之又实”的要求,绷紧安全生产弦,以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和民爆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为指引,坚持“该管的管到位,不该管的服务到位”的监管服务原则,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涉爆企业生存发展紧紧联系起来,为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助推优化辖区涉爆企业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走出了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涉爆业监管服务路子。

知底数,清现状,转作风,知责于心。目前,月山辖区共有涉爆企业7家,7家涉爆企业内部涉及易制爆的子单位2家。前期月山所在对涉爆业监管中很多时候是“悬丝诊脉”,监督检查多流于形式,管一阵子,放一阵子。另外,工作大多时候强调了“监管”,轻视了“服务”。企业对检查工作存在应付心理,服务更是“在心口难开”。所内也存在专职民警对于涉爆业管理相关业务知识更新不及时的情况。现在尤其自“一改两为,我做什么”活动开展以来,月山所转变作风,深入辖区民爆企业内部,实地查看走访,把涉及涉爆业管理相关知识多学几遍,务求入心入脑学以致用;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多过几遍,确保企业内部制度合法健全;内部员工多梳几遍,确保涉爆业从业人员“干净”;重点部位多看几遍,确保“四防”措施科学有效;把企业周边群众多访几遍,积极稳妥化解涉及涉爆企业矛盾纠纷。2022年3月初的一次日常检查中,民警在辖区某炸药库检查时,发现有周边村民为挣搬运费要求承担装卸涉爆物品作业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月山所没有发放一份隐患整改通知书了事,而是联合村委会,将企业、村民召集到一起,晓知以法,实现了“优企”和“为民”的双赢。既保证了企业经营有序开展,又保障了村民在企业发展中获利。

(县局治安大队队长杨卫星、月山派出所所所长何畏上门涉爆业企民纠纷)

抠细节,抓环节,求作为,履责于行。为防止在涉爆企业监督检查过程中流于形式,限于表面,月山所在开展监督检查时,要求民辅警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按时实地实查、必须专职民警带队,必须查看监控台账、必须查看‘四防’措施”。实现对涉爆企业在经营、存储、运输、使用各环节的监管全覆盖。五一期间,月山所对辖区某炸药库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通过查看台账和监控中发现该单位在发放涉爆产品时,存在不按规定落实“三员”签字。月山所严格按照《内保条例》规定,在县局治安大队和法制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此举旨在敦促企业严格遵守民用爆炸品在各个环节都能“按章办事”。经过耐心的细致的解释,企业方也认同和理解派出所做法,并表示以后多注意加强管理。

(月山所配合县局治安大队检查上峰水泥炸药库)

冲在先,干在前,讲实效,担责于身。基层派出所是深植于群众中的一根根须,只有在“抬头看天”时,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把民辅警干事创业的“虎劲狼性”激发出来,带动起来,才能在“低头拉车”中干的漂亮,干的出彩,干出实效。在安全稳定压倒一切的大环境中,月山所围绕“监管”、“服务”两个核心,摸索出涉爆业管理服务“定人、定时、定岗、定责”的“四定”工作法,逐步实现了单向管理到日常管理监督和服务问需常态化的转变,实现了由派出所“单兵作战”到多部门“大兵团作战”的转变。2022年以来,月山所对辖区涉爆业开展常态化检查20余次,联合配合政府安监、公安业务部门开展专项检查5次,爆破作业现场监管抽查30余次,化解涉及涉爆业矛盾纠纷8次,为涉爆企业办实事10余件。

(月山派出所召开涉爆业服务监管专题会议)

下一步该所将内聚全所之力,外借问责之风,靶心发力,因时而进,因势而新,横向道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实现为涉爆业优化营商环境和为民办实事的“双手联弹”,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图文/何畏、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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