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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新政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印发《安徽省推进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着力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体制机制,夯实转型基础,补齐民生短板,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

《行动方案》指出,要增强资源型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争创一批资源能源领域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力争到2025年,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达到80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5000家。加快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做大做强淮北陶铝新材料、马鞍山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等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加快建设铜陵市先进结构材料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每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500个以上。

支持淮北、铜陵等资源枯竭城市解决突出民生问题,强化国有企业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的责任,争创国家资源型地区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和转型创新试验区。加快采煤沉陷区矿山生态修复和耕地复垦,尽快解决采矿沉陷区、尾矿库、特大露天矿坑等历史遗留问题。实施全省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三年实施计划,设立总规模不少于200亿元的独立工矿区改造提升专项贷款。

加快资源型地区开放发展,鼓励铜陵有色等重点企业加快海外资源布局,引导建材、工程机械、有色、资源能源等行业优势企业扩大对外投资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支持资源型地区健全普惠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支持每个市集中力量建设1—2所高水平市级医院,强化工业遗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全面提高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此外,在保障措施方面,《行动方案》明确省重点生态保护修复类专项资金按相关规定重点支持资源枯竭城市项目,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创新型省份、技工大省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资源型地区。鼓励省级股权投资基金在资源型地区设立产业子基金。历史遗留矿山废弃建设用地修复后,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可作为城镇建设用地使用。建立完善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每年组织开展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绩效评价工作,推动资源型地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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