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州市萧县石林乡坚持将光伏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乡村两级积极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开展光伏电站的日常管护、运维管理,保障光伏效益持续稳定发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前,石林乡6个行政村共建设光伏电站6座,项目建设规模1508KW。
加强运营管护。光伏电站确权到村后,要求各行政村党总支书记切实担负起作为村级光伏电站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电站负主要管护责任。同时,每村明确一名光伏管护员,负责光伏电站日常管护工作。各行政村乡村振兴专干通过上级传达的发电量,对发电量少和发电量为0的要及时查看原因,做到村级光伏电站有问题及时上报,做到及时维修,切实做好光伏电站日常的运营管护工作。
规范收益分配。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石林乡各村光伏电站收益在扣除运维费用、土地租金等必要支出后,光伏收益60%以上用于脱贫户、监测对象开发公益性岗位,其余收益根据村属性用于奖励补助支出、村级小型公益事业支出。石林乡现有光伏公益岗位98人,每年每户增收约6000元,有效发挥了光伏电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用。
促进村集体增收。光伏发电促进产业兴旺,改变村集体经济薄弱现状,为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提供支撑。石林乡光伏电站每年为各行政村增加村集体收入8-25万元不等,光伏发电成为石林乡各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重要一部分。(图文/陈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