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巩固扶贫成果,构建资产家底清晰、产权归属明晰、类型界定科学、管护主体职责明确、运行管理规范的扶贫资产管理制度,确保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减贫带贫机制有效落实到位,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产管理,持续发挥扶贫资产效益,不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今年以来,亳州市蒙城县篱笆镇“三举措”扎实做好扶贫资产管理工作。
建立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在确定权属基础上,明确相关部门和镇、村的职责,对形成的资产登记造册。镇级及各村(社区)分别建立明细台账。登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名称、类别、构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数量、单位、原始价值、资金来源构成、净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收益权人、收益分配及资产处置等信息,做到内容无遗漏,数据无差错。已作出审计结论并形成处理意见的各类扶贫资金损失部分,不再纳入扶贫资产管理台账。每年定期对上一年度的扶贫资产运行情况逐项清查,对上年度资产收益逐笔清算,将资产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补充登记,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更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村级扶贫资产运营的日常监管,把扶贫资产经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扶贫资产收益调整、归属变更,数额增减发生重大变化前,及时在涉及脱贫人口的村(社区)公示,确保群众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突出抓好资产收益分配。坚持因地制宜探索推进资产收益分配工作,对于实行承包、托管、租赁、合作、合伙、合营、股份合作的扶贫资产,优先满足脱贫户、帮扶龙头企业和有带贫益贫作用的合作社需求。经营所需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流转、务工人员等优先安排脱贫户。进一步规范项目收益分配,完善致富增收机制,村级集体的扶贫资产收益实行二次分配,用于失能弱能脱贫人口的补助、发展公益岗位、发展和维护小型公益事业、开展小微奖补等,也可以用于扶持监测户和脱贫户。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参与产业发展并通过劳动获得稳定收入,完善巩固脱贫长效机制。(文/何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