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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民政局:落实落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标及资金补发工作

为贯彻落实《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安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宜政秘﹝2022﹞90号)要求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安庆市宜秀区民政局落实落细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提标及资金补发工作。

科学分析精细测算精准确定补贴标准。一是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688元/月•人。实行分档发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家庭收入核算、人均消费支出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农村低保分类分档标准调整为:A类调整为440元/月•人,B类调整为335元/月•人,C类调整为290元/月•人。二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05元/月•人。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逐户核算低保对象家庭成员人均收入,精准确定补助标准,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三是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92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720元/月•人,城乡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三档,其中:集中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750元/月•人、450元/月•人、60元/月•人,分散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525元/月•人、300元/月•人、45元/月•人。

筹措资金强化保障保民生暖民心见行动。宜秀区自7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9月中旬完成上述保障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和补贴补发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2.733万元,城乡特困人员补发基本生活保障资金8.308万元,城乡特困人员补发护理补贴资金21.151万元,累计补发资金42.192万元,有力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以实际行动保民生、暖民心、见行动、解民忧,不断提高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文/余虎豹、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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