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荆州乡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落实工作责任,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多举措改善人居环境。
一是明确职责,建立联村领导负责制。各行政村确立联村领导对所联系村人居环境的包保责任制,进行日常联村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人居环境的监督、治理和问题反馈,确保村庄环境整洁。
二是分工明确,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将保持村庄人居环境的整洁列入村两委干部和各网格员的工作职责当中,对群众急难愁盼的环境问题第一时间反馈上报,保证第一时间内进行重点整治,从而提高群众的幸福感。
三是部门联动,建立联合巡查制度。乡村振兴工作站、农业农村发展中心等多部门定期开展联合专项巡查、督查,针对保洁不到位,乱倾乱倒、乱搭乱建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保证乡域范围内村庄内部、河道的整洁。
四是项目带动,项目建设改变人居环境。通过美丽乡村项目、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改善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满足群众生产生活所需,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五是加强宣传,营造爱卫保洁的良好氛围。通过入户宣传、宣传短信、广播宣传的方式进行人居环境整治的广泛宣传,营造出人人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主动维护良好人居环境的意识。
下一步,荆州乡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组织各村党员持续开展乡村清洁行动,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干净整洁的人居环境。(文/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