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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河湖长让河湖水清换新颜

众所周知,河湖长制工作内容是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日常工作,太湖县以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为核心,以督查考核为保障,促使辖区河湖水清换新颜。

太湖县境内有8条主要河湖、219条乡镇级河流湖库全部落实河长负责制。为保护生态塘库,至今年12份先后投入1.2亿元对全县5700多口当家塘进行综合治理,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河湖“五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共清理河道垃圾600余吨、水面漂浮物4.3万平方米。全县46座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完成修编,安装生态流量计21台,累计完成水系连通8.1km,清淤疏浚河道长度12.8km,整治堤防岸坡58.2km,综合治理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面0.204k㎡,完成水利项目投资5.583亿元。全面完成乐盛河、吴河、泗水港河等3条小流域治理,斋巴石小流域治理工程基本完成,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9.48k㎡。该县因而获得全国第四批县域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太湖县水利局为规范管理推动水环境治理,与县砂石管理总站建立健全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管理机制,严厉查处和打击“蚂蚁搬家式”非法盗采河砂行为,今年以来,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9次,制止违法行为90余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46起,检察院提起公诉10余人,法院判决5人,有效震慑盗采行为。加强现场监管和源头治理。做到“人防”+“技防”相结合。

为加快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有责”到“有能有效”,加强水资源保护。推进水资源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该县已完善农村9处“千吨万人”、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完成3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和38座小型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完成8条县级河湖“一河(湖)一策”修编及5条县级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巩固160处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对不符合创建标准的幸福河湖实行摘牌处理。

目前,太湖县正在探索构建“河长+协助部门+检察长+警长+巡河护河员”工作体系,推进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健全河湖日常管护,完善基层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加强治水宣传,发挥群团组织作用,推行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推动共治共管共建共享。制定河湖长制年度综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个人考核机制。(图文/张新胜、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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