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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旌德三溪镇:做好法律援助“四清”工作

连日来,旌德县三溪司法所在落实辖区内法律援助工作时,深耕三溪镇镇域实际,以“四清”工作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切实普惠辖区群众。  

“角色清”。司法所工作人员明确职责,清晰定位,通过自查自纠、谈心谈话树立责任意识,对来访咨询群众包干到底、负责到底。通过深入领悟二十大报告精神,厚植人民情怀和法治思维,做到依法按规办理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底数清”。三溪司法所在开展日常信息排查时,注重摸清辖区内潜在法律援助人员底数,对老年人、农民工、家庭妇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重点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强化其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让法律援助能切实帮助到弱势群体。  

“政策清”。“政策清”既是要学清政策也是要讲清政策。三溪司法所定期开展人员法律培训,面向本所工作人员以及下辖村居干部和“法律明白人”,确保工作人员对政策心中有数;对接受能力不同的群众采用不同的讲解政策的方式,确保工作人员讲清政策、办事群众理解清政策。  

“方向清”。三溪司法所针对法律援助群众情况的不同把握工作方向,对不符合相关法律援助政策的群众,要指明解决问题去向,对符合法律援助政策的办事群众,要做好跟踪回访,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文/李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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