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安徽省教育厅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从2020年起,统一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9日至7月24日12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服从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安徽省2020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徽省内就读学校的);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徽省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安徽省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中选择一地申请认定。驻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可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据了解,现场确认及体检工作由各市、省直管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筹考虑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按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等要求,综合研判后安排,于7月17日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