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8日从省卫生健康委获悉,目前,全省36家省市三级综合医院、61个县(市)综合医院全部建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每个县至少有1家医院具备检测能力。此外,全省有22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检测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加快推进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的同时,我省严格管理建设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对于已确认开展的检测机构,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做好标本采集处理、包装、保存、运输送检、实验室检测等工作;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培训,掌握相应的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各送检医疗机构和负责核酸检测的医疗机构,要准确做好患者检测标本信息登记,详细填报新冠病毒检测标本送检表,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