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巢湖在长江流域重点湖泊中率先开启全域禁捕,禁渔期暂定为10年。通过实施禁渔退捕,巢湖正在以自然的方法和节奏“休养生息”。
巢湖是我国第五大淡水湖,是长江中下游重要水系,水面资源和渔业资源丰富。取之有时,用之有度。据介绍,巢湖禁渔历史悠久,从1983年开始就实施禁渔期制度,每年2月1日至7月31日为禁渔期,根据鱼类繁殖周期和生性特点,安排1个特许捕捞季。自1984年起又开始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巢湖渔业资源逐步恢复。
省巢湖管理局农林水产处主任范军介绍,30多年来,巢湖季节性封湖禁捕和近年来的增殖放流,让湖区渔业资源渐渐恢复。但因为诸多因素影响,巢湖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日趋变坏,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数据显示,从2016年到2018年,巢湖毛鱼、银鱼、虾、大鱼等主要品种产量都有不同程度下滑。“更重要的是,鱼种也出现结构性问题,小鱼小虾多了,大鱼少了。”范军说。为强健巢湖“体魄”,2019年2月21日,我市又印发《巢湖渔业生态保护区渔民退捕转产实施方案》,自当年3月起至9月中旬便完成巢湖水域保护区禁渔退捕任务,渔船全面退捕、渔民全面退出,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为更好地保护巢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在巢湖渔业生态保护区禁渔退捕的基础上,省巢湖管理局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巢湖主体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禁渔期暂定10年。禁渔区为巢湖主体水域、滩涂及各通湖河流水域。
据了解,通过实施禁渔退捕,巢湖水域合法捕捞渔船已由原来的3502艘减少至目前的89艘。这剩下的89艘渔船将在今年内陆续“下岗”。范军说:“巢湖是长江水域的重要生态屏障,巢湖生态问题关系着长江水系生态安全。巢湖湖区实施10年全面禁捕,在历史上是首次,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巢湖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据了解,10年禁捕,将保证巢湖四大家鱼2~3个世代繁衍,这样有助于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加速恢复。
近年来,我市坚持产业发展与生态养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天然湖泊、河流和大型水库的生态涵养与渔业种质资源保护功能,大力开展增殖放流,严格执行休渔期制度,不断推进渔业资源修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努力实现渔业产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记者采访了解到,禁渔期间,省巢湖管理局渔业管理总站将继续在巢湖水域开展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6月6日,该站在巢湖北岸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20余万尾鲢、鳙夏花鱼苗被放流巢湖,成为巢湖鱼类家族的“新成员”。6月5日,合肥市在巢湖水域黄麓岸段增殖放流鲢鱼、鳙鱼鱼苗1085万余尾。一条条活蹦乱跳的鱼儿喝上巢湖水,在此安家落户。据了解,鲢鱼、鳙鱼为滤食性鱼类,素有“藻类克星”和水体“清道夫”之称。合肥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鲢鱼、鳙鱼对改善水质具有成本低、作用明显的特点,同时又能为渔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收入,已成为国内治理水域富营养化的有效途径之一。
禁渔退捕不仅要“退得出、稳得住”,更要让退捕渔民“能致富”。巢湖水域退捕因地制宜,采取“一次性买断”的方式,帮助退捕后的渔民转变为村民或居民。鉴于大部分退捕渔民年龄偏大、文化程度较低,转产转业难度较大,省巢湖管理局迅速部署退捕渔民建档立卡工作,主动与沿湖地方政府对接,将3244艘渔船和5500多位渔民信息录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船管理信息系统”,为接下来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