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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率先出台全面依法治省“三项清单”制度

安徽省近日出台了《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据悉,出台全面依法治省重点工作“三项清单”和督办制度,在全国属首创。

该制度主要包含两项:一是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制度,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不知重点,就制作“指引清单”予以明确,“指引清单”发出后出现迟于序时进度或降低工作标准,就使用“提醒清单”予以强调,经发出“提醒清单”后仍存有懈怠、不落实等现象就发出“警示清单”予以告诫,从而形成指引、提醒、警示环环相扣、动态推进;二是督办制度,通过建立督办制度来强化责任落实,为保证指引、提醒、警示清单所列内容能够有效落实提供机制保障,重点是针对各地各部门执行清单工作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问题,实施全程督察督办,责任紧逼。

“三项清单”主要内容包括:指引清单,具体解决法治建设责任主体应当“做什么”,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抓什么”,主要包含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等7个方面内容;提醒清单,突出解决法治建设责任主体应当“及时做”,各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怎么督”,主要包含在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要求和法治建设工作规划计划中,出现迟于序时进度、工作滞后的等6个方面情形;警示清单,重点对法治建设责任主体“没做好”进行警醒和诫勉,主要包含接到提醒清单依然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影响全省法治建设一体推进的等6种情形。

据了解,此项制度为我省创设性制度,目前国家和其他省份尚无此类制度。此制度也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的高度关注,并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简报》上予以推介,这是今年以来,中央依法治国办首次也是唯一一次为一个省的工作发专题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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