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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受灾地区安置点管理

当前,安徽省正在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区群众需紧急转移安置。记者7月13日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减灾救灾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安置点管理,有效保障转移安置群众的安全和基本生活。

通知对安置点的基本设施作了明确要求。如具备必要的照明设施,根据条件设立卫生间、盥洗室,满足转移安置群众的如厕、洗漱需求;有基本的排水设施,用于排放雨水、污水、生活用水等;设立垃圾收集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堆放并及时清理垃圾;具备基本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配备应急撤退路线图。集中安置点及周边应设置安置点标志、人员疏导标志和安置点功能分区标志。集中搭建帐篷或活动板房时,帐篷(板房)间应有宽度不小于2米的人行道,并设置必要的消防通道。

在安置点管理方面,要加强入住、治安和食品安全、消防、卫生管理。要严把食品和饮用水的进货、采购关和接收捐赠物资的检查关,确保卫生、安全;要对洁净水源进行必要的保护,确保饮用水卫生,配备必要的常用药品和防暑降温药品,定时进行全面消毒,对突发疾病的转移安置人员,要及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在生活保障方面,要周到细致安排。安置空间的分配、衣物发放、日常用餐等保障应考虑安置人员的性别、年龄、家庭情况,以及民族、文化习俗及宗教信仰等情况;安置点应及时分配(发)床位(铺)和被褥等,最低标准为1名成人拥有1张单人床(铺)、1套单人被褥,决不允许出现安置群众睡在地上、桌上的现象。围绕一些生活细节和心理疏导,通知还指出,在日常情况下,要保障每日饮食的营养性、多样性,尽量保证个人或家庭(特别是妇女、婴幼儿等人群)的基本卫生用水需要;要注意入住人员的心理变化,做好心理疏导,安排必要的文娱活动,缓解他们的焦虑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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