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保障群众基本公共文化权益,我省将开展县级以上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
据了解,全省纳入免费开放补助范围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美术馆都将列入评价范围,免费开放服务绩效评价指标按“三级四类”(省市县三级、图文博美四类)分别设置,各设基本分100分、附加分10分。指标数据分为自动采集、自动汇总、场馆上报三类。其中,自动汇总、场馆上报类数据由各级公共文化场馆通过安徽文化云平台填报。
据悉,我省将按市、县(区)顺序,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排名,并以此作为公共文化场馆相关资金下拨、政府目标考核、县域经济考核(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指标)等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