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积极构建县、乡、村三级监督网络,将加强对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作为联动监督重要抓手。县(市、区)纪委监委推动同级党委牵头组织,全面梳理村(居)负责的工程建设、“三资”管理、采购招标、民生保障、扶贫救助、惠农惠民政策落实等事项,建立完善“小微权力”清单,推动“小微权力”全面公开、网上运行。
截至目前,合肥、滁州、六安、芜湖、黄山等5个市所辖各县区均已经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动“小微权力”全面公开、网上运行;淮北、亳州、宿州、阜阳、马鞍山、宣城、铜陵、安庆、池州等9个市在部分县区开展了“小微权力”清单建设试点。其中,芜湖市共建立村(居)“小微权力”网上平台940个,公开信息数19.9万条,今年上半年平台点击量达200余万人次;天长市探索实行的村级“小微权力”双监管有关做法,入选国家农业农村部首批“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去年,全省反映村(社区)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量比上年下降了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