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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这个法援故事更暖

2021年3月5日,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寒气渐退,春暖花开时节已然来临。这是一个普通的工作日,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正在按例对上一月办结的案件进行电话回访,在拨通受援人方某某的号码后,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喜气洋洋的声音:我对你们的工作很满意,对陈律师也很满意,多亏了你们啊!

原来,方某某是法律援助中心的“老朋友”,他和法援的故事还得从2019年说起。方某某是怀宁县腊树镇农民,2017年正月至2018年腊月间,方某某经人介绍,受雇于包工头刘某,在刘某承包的工程中从事水电、油漆工作。工作两年间,刘某未按照约定全额支付方某某劳务报酬,总是找各种理由克扣、拖欠方某某的工资。工程结束后,刘某仅支付方某某部分报酬,虽经方某某多次催要,也只出具了三张欠条,金额总计16200元。不兑现的欠条也变不成钱啊,2019年8月2日,无奈之下的方某某来到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因为方某某是农民工,中心工作人员为方某某开启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审查,当场给方某某办理了申请手续,并指派安徽文法律师事务所陈飞律师承办该案。2019年8月9日,在律师的努力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方某某就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工资16200元。

通过这次胜诉的经历,方某某不仅学会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建立了对法律援助深厚的信任感。此时,方某某心中还有一桩心事。2014年,方某某随包工头曹某在青海务工,从事粉刷工作,总工资五万元,但仍有两万元未给付,被曹某拖欠至今。这笔工资款眼看拖了五六年,方某某几乎认为这笔钱已经要不回来了。抱着试试看的态度,方某某就此问题咨询了陈飞律师,陈律师从法律角度给方某某进行了解答,建议方某某收集好相关证据再提起诉讼,否则存在败诉风险。

2021年1月7日,方某某在取得曹某出具的欠条后,再次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并希望此案仍由陈飞律师办理。陈飞律师在接到中心指派后,第一时间与方某某联系办理委托手续,拟好诉状前往怀宁县人民法院立案。但考虑到立案需要方某某先垫付几百元诉讼费,陈律师便向方某某建议通过诉调对接中心先行调解。若能调解成功,不仅能省去诉讼费,更能快速有效地解决纠纷,拿到报酬。方某某同意了律师的意见。2021年2月3日,方某某与曹某达成诉前调解协议,曹某当场支付方某某劳务工资五千元,约定余款于9月21日(中秋节)前还清。至此,方某某的两起劳务合同纠纷都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近年来,怀宁县法律援助中心牢记为民做好事、办实事的初心与使命,通过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援助站点作用,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全力推进“法援惠民生”,实现困难群众“应援尽援”。一个又一个暖心故事正在悄然上演。(陈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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