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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老旧小区专营设施改造按下“快进键”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做好专营单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对不符合居住安全和日常生活保障需要的,按照“应改尽改”要求,纳入年度改造计划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同步实施供水、供气、供电、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改造提升。

《意见》明确,供水管网未实现“一户一表”、管道设备老旧破损、材质落后的,应纳入改造内容;供气设施设备方面,应同步推进管道燃气入户及老旧管网改造;对于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改造,优先采取“多网合一”方式,楼栋外线缆入地敷设,楼道内线缆不裸露敷设,全部清理飞线、废线,做到外观统一、安全整洁。对需5G网络升级改造的,做好留线;按照保障供电安全可靠、考虑发展需要的要求,确定供电设施设备改造方式,具备条件的,实现“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

在改造资金方面,《意见》明确,小区配套供电设施产权属于专营单位的,专营单位应当出资改造,并与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在供水、供气改造上,分户计量装置用户侧户内供水设施设备改造资金,原则上由居民承担;分户计量装置和用户侧户外的供水(含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改造资金,由相应的专营单位负责。

据了解,改造后的入户端口外的通信、广播电视设备全部由专营单位管理、运营和维护;已实施“一户一表”且设备移交至专营单位的,电力、供水设施设备全部由专营单位管理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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