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路网运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降本增效,近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联合研究制定《安徽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
6大类情况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
安徽省高速公路执行差异化收费政策,对货车安徽交通卡支付,邮政公益性运邮车辆,长江公路大桥公交专线车辆,合肥新桥机场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徽杭段、黄浮高速黄祁段,安徽省主要港口和中欧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等6大类情况实行差异化收费政策。
货车安徽交通卡支付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与分支付方式差异化收费结合的方式,全省高速公路对安徽交通卡ETC套装货运车辆支付通行费给予85折优惠,执行期限暂定至2023年12月31日。
邮政公益性运邮车辆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全省高速公路对符合条件的邮政公益性运邮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通行免收车辆通行费。
长江公路大桥公交专线车辆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分路段差异化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行安庆、池州、马鞍山长江公路大桥的公交专线车辆通行费给予优惠,收费标准由每车次80元降为每车次10元。
合肥新桥机场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的方式,对通行合肥新桥机场高速公路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杭瑞高速徽杭段、黄浮高速黄祁段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路段差异化收费、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对通行杭瑞高速徽杭段、黄浮高速黄祁段的四类及以上ETC套装货运车辆,在享受现行ETC通行折扣优惠的基础上,再给予9折优惠,执行期限暂定至2022年8月31日。
安徽省主要港口和中欧亚班列集装箱运输车辆差异化收费。采用分车型(类)差异化收费、分出入口差异化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全省高速公路对进出合肥港、芜湖港、蚌埠港、安庆港和服务合肥国际陆港中欧、中亚班列的合法装载ETC套装集装箱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收费站点按批复收费标准的50%收取通行费,执行期限暂定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将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
全面推广差异化收费政策,有助于发挥调流、降费、提效的功能,在深化交通运输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升路网运行效率,降低高速公路出行成本,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尤其是对货运车辆利好。
据了解,以通行黄浮高速黄祁段、杭瑞高速徽杭段四类及以上安徽ETC货车车型为例,在原有8.5折的基础上再打折,单次通行费比非ETC车辆将节省81元至153元。
通过降低此路段费率的方式,将原本通行周边普通公路的货运车辆,引导其转向高速公路行驶,达到降低货运车辆运输成本、缓解周边路段的通行压力的目的。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牵头制定相关差异化收费政策的具体执行方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于12月上旬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评估本方案的实施成效,适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