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生产之要。河流、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河湖管理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把水资源、水域岸线、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作为一个系统来考虑。
2016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河长制;次年底,印发《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湖泊全面建立湖长制。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体系在全国逐步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多头治水”状况。
5年来,安徽省上下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构建组织体系,全省共设立河长53150名、湖长2779名,覆盖全省河流湖泊,“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和”的河湖画卷正徐徐展开。
示范带动 五级河湖长“挂帅”“出征”
安徽境内河流湖泊众多,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901条,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的天然湖泊共128个。这么多的河湖、这么广的水域,如何管?怎样治?
健全组织、织密网络是首要之举。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印发《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对河长制、湖长制作出全面部署,分别于2017年9月、2018年9月前,全面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湖长制组织体系。
以上率下、高位推动是关键所在。省级总河长、副总河长及担任省级河长湖长的省领导,带头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第一责任,深入河湖一线,加强巡查指导,督促各级河长湖长“见行动”,每年开展巡河调研约60次。近年来,各级河长湖长每年巡河超百万人次。
一张张河湖责任网层层密织,许多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
在阜阳,曾经的阜太河闻集村段,河面上杂草成堆,垃圾漂浮,如今在河湖长的网格化管理下,河流更加清澈、岸边绿化优美;在亳州,陵西湖一带曾是因长年累月乱搭乱建、废污排放的一片臭水沟,如今变成了生态公园,成为市民休闲锻炼的“打卡地”……河湖长制的纵深推进,让许多地方的水生态环境发生“蝶变”。
河湖长不是挂名,而是责任。有责任就要有督查问责。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开展执行情况检查,督促落实河长湖长决定事项,省河长办逐月通报年度重点任务进展,各成员单位开展行业指导,及时调度推动,对重大事项,省政府进行专题调度。全面开展河湖暗访,省市县全面建立暗访机制,省河长办每年联合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暗访,通过“河长通”手机App实时上传问题,省河长办通过平台下发问题,形成问题发现、整改、销号、台账的闭环管理。
剑指顽疾 打响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攻坚战
安徽地跨淮河、长江、新安江三大流域,拥有全国五大淡水湖之一的巢湖,安徽的治水大战略中,必须首先打好大江大河的“治水之战”。
“抓好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等大江大河大湖治理,具有根本性战略性意义。”省第三次总河长会议上,省级总河长为安徽治水把脉。
长江大保护,守护“母亲河”。安徽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围绕水清岸绿产业优的目标,实施沿江1公里、5公里、15公里岸线分级管控措施,高位推进“禁新建、减存量、关污源、进园区、建新绿、纳统管、强机制”七大任务。全面建立“点对点、长对长”问题整改责任网,形成各级河长湖长督办问题整改的局面。
马鞍山薛家洼生态园,曾经散布着非法码头、散乱污企业、固废堆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环境问题十分恶劣,直接影响到长江生态环境安全。2019年,马鞍山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开展了以薛家洼为重点区域的长江东岸综合整治,保护绿水青山。关闭搬迁了沿江1公里内的70家企业,新增了1800亩绿地,清理出10公里岸线资源、1000亩滩涂土地。如今的薛家洼已是树木成行,草木芳香,构成了一幅“人在林中走”的美丽图景。
淮河是新中国第一条全面治理的大河,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决定了治淮仍然是长期复杂的过程。近年来,安徽省抓好流域内控污、截污、治污,协调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联动,推动构建完整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养殖、采砂等违法行为。今年上半年,淮河干流总体水质为优,13个断面均为Ⅰ-Ⅲ类。
巢湖治理是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重中之重的任务。流域内5市按照治湖先治河、治河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合力实施巢湖治理攻坚战;省级湖长、合肥市总河长发布总河长令,部署实施南淝河、兆河、白石天河等专项行动。
以前的合肥滨湖新区塘西河,河水发黑发臭,为人诟病。如今摇身一变,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满眼青翠、鸟语花香的塘西河公园,成为重要的滨水开放空间和景观廊道。
随着巢湖入湖支流水质的改善,巢湖水质正逐步向好,2020年1月至8月,巢湖全湖水质由Ⅳ类提升至Ⅲ类,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的最好水质。
制度创新 协同治理发挥“乘数效应”
河湖长制是一项制度创新,如今,安徽省通过创新的“加法”,做出了制度“乘法”的效果。
跨界合作、协同作战。安徽省深化河湖长制度创新,以“河湖长+”助推治水效率提升,通过河湖长、检察长、警长的协作配合,打响打赢了一次次河湖“守卫战”。
在河网密布的蚌埠市五河县,一些地区河湖及周边水域存在围网捕鱼、乱建乱占、非法养殖等现象,管理起来有不小难度:一来部分当事人拒不执行,二来个别部门之间互相推诿,有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针对拒不执行的当事人和怠于履职的责任单位,我们会发送诉前检察建议,有的会提起公益诉讼,效果非常好。”五河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妹表示。
司法介入有效发挥了“威慑力”,不少当事人一看到检察建议书,选择自行拆除,相关责任单位一听说要提起公益诉讼,主动协商解决,办理效率也更高了。
河湖共治,信息共享,案件共办。有了“河湖警长制”的护航,执法力度更大了,治理效率更高了。在芜湖市湾沚区,当地设立了“黄砂禁采联合办公室”,队伍由水务、公安及乡镇人员组成,大家联合办公,通过对重点区域的联合巡查与监控,破解非法采砂的执法困境和管理难题。
治水,需要全社会、全领域的共同作为,必须做大河湖长制的“朋友圈”,提高公众参与度。近年来,全省各地通过满意度调查、投诉举报、志愿服务等方式,鼓励公众参与。163名企业河长、4941名民间河长、1000多名“河小青”、3682名社会监督员成为重要护水力量,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氛围基本形成。
“从‘九龙治水’到‘一长统管’转变,从‘单一施治’到‘水岸同治’转变,从治理‘问题河湖’向建设‘幸福河湖’转变,从‘部门管理’到‘全民参与’转变,”省水利厅相关负责人用“四个转变”来形容河湖长制带来的显著变化。他表示,安徽河湖长制经历从“有名”到“有实”的大跨越,正在向“有能”、“有效”转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河湖长制,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