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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持续巩固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以来,安庆市太湖县医疗保障部门持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机制,切实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扎实推进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做实分类资助,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明确对特困人员和孤儿、受灾贫困人口、受灾边缘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和计生特困家庭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15年底以后脱贫人口、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250元;持证重度残疾人、持证贫困精神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270元。全年共资助参保92760人,资助金额2423.7万元。2021年度全县困难群体全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是精准执行政策,确保待遇应享尽享。该县及时将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脱贫人口、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因病致困家庭重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同时,在新的政策出台以前,继续执行贫困人口综合医保政策,截止10月底贫困人口医药总费用 14034.59万元,合计补偿 11980.47万元,其中基本医保补偿9118.47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478.23万元、医疗救助 1263.51万元、政府兜底补偿120.26万元、住院补偿比达 85.36%。慢性病补充医保补偿46523人次,合计补偿252.29万元。

三是做好监测管理,防范因病返贫致贫。为全面推动网格化监测管理,为乡村振兴部门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口提供数据应用,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响应和核查保障机制,县医保局定期将医保信息系统中本年度内个人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自负超过 5000元以上的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医疗总费用、报销费用、个人自负费用、是否办理慢性病证等书面通报县乡村振兴部门,至今已通报11期,共享数据40351条。

四是优化调整政策,统筹三重制度保障。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文:杨建、唐周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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