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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老龄办联合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系统总结了“十三五”老龄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立足新发展阶段,科学研判“十四五”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十四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改革、综合施策,推进未来一个时期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从5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设置10个重点任务专栏,工作指标量化、工作目标具体、责任单位明确,更具可实施性、可操作性。《规划》要求到2025年,我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提升。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健全医疗保障制度,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超过9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月人均待遇水平力争达到180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超过95%。将着力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提高家庭养老功能,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服务体系,推进养老服务适度普惠,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养老服务床位总量超过45万张,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100%,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全部达标,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5%。将加快构建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健全老年人疾病预防措施,完善老年人医疗服务工作,加强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强老年人主动健康能力,发挥中医药养生保健作用;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设立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占比超过80%,三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医学)科,养老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能够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或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将全面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明显增长,每千名老年人配备社会工作者人数保持1人以上,每个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至少建有一所老年大学,所有县(市、区)普遍开展城乡社区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和老年法律援助服务,全省创建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500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数量明显增长。将统筹推进老龄产业发展,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老龄产业高质量供给;争取打造3家以上省级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培育5家销售收入达5—10亿元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兴建集生活居住、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为一体的为老服务设施,打造一批面向长三角的康养基地和健康养老生态小镇。

《规划》要求,我省老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完善投入机制,开展监测评估,实现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保障《规划》各项任务如期完成。让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共同谱写经济强、格局新、环境优、活力足、百姓富的现代化美好安徽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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