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怀宁县公岭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城乡自建房安全工作,邀请县住建局来镇召开全镇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培训会议,推进全镇城乡自建房安全排查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刻吸取湖南省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血的教训,按照结构安全、治安安全、消防安全的具体要求,聚焦“四无”房屋(即: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针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的自建房,深入细致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压实排查责任。联合安办、城建办、市监所、派出所、新安中学等责任部门,全面掌握公岭街道租赁房屋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情况,及时督促整改隐患,出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和合理使用,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
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将自建房改为陪读房、服务加工作坊等人员集聚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老旧自建房及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督促房屋产权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对已鉴定为危房的,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实施前密切关注危房情况,出现险情立即报告及采取措施。
扎实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围绕三个“不区分”(即:不区分城镇和农村、不区分规划区内和规划区外、不区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和集体土地上房屋),实现全镇城乡自建房排查统计和隐患整改全覆盖。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房”。重点排查集镇区区域内经营性自建房以及新安中学周边自建房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长期无人居住且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国有资产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三合一”场所,确保应排尽排,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问题。(文/程俊飞、杨建)